我的集购网
掌上集购网

掌上集购网

集购网客户端

客服服务
交易时间:工作日 9:00-17:00
您好,欢迎来到农产品集购网!

“公司+农户”销售畜禽将免征增值税

2013-02-22

0评论

分享给朋友:

   国家税务总局21日发布公告称,纳税人采取“公司+农户”经营模式销售委托代养回收后的畜禽,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,应免征增值税。公告自4月1日起施行。

   公告称,一些从事畜禽饲养的纳税人采取“公司+农户”经营模式,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,向农户提供畜禽苗、饲料、兽药及疫苗等(所有权属于公司),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,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。在这种经营模式下,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,应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免征增值税。

   国税总局解释称,随着社会化分工的发展,“公司+农户”的牲畜饲养行业经营模式已被普遍采用,公司负责销售与服务环节,农户完全解除了技术与市场之忧,畜禽养殖的风险绝大部分留在企业本身,与企业自产农产品无本质区别,这种模式的销售应免征增值税。


农产品集购网16988-全国大宗农产品电商交易平台;【白糖、油脂、玉米、大豆、小麦、棉花、豆粕】 免费资源发布、采购对接;报价-下单看行情;灵活、便捷更省心; 点击前往报价,查看大宗农产品行情 http://www.16988.com



评论 登录

验证码: 点击更换验证码

最新评论

更多

相关新闻

实时行情 更多

    产品 交割地 成交价
    (元/吨)
    成交量
    (吨)

相关推荐